为深层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税政策工作的管理决策部署,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先后制定一连串政策优惠和配套性文件。以便进一歩便捷一般纳税人和税务局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减税政策相关现行政策,有效性解决工作上碰到的难题,国税总局实施减税政策工作领导组公司办公室将各地现行政策执行全过程中反映的难题进行了整理,供一般纳税人参考学习培训。
在现行政策执行中,以下难题一般纳税人经常问,做佛山代理记账的你,我们一起来看看有木有你关心的。
1、增值税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总额的口径是什么?
答:《国税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有关征管难题的公告》(国税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所有增值
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总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总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总额,免征增值税抵扣。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缴税还是全额缴税?
答:按月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假如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总额全额估算交纳增值税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缴税期限不同,其享有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缴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缴税或按季缴税。为确保年度内一般纳税人的缴税期限相对稳定,一般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一般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择变更其缴税期限,但一般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缴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总额不超30万元能否免征增值税?
答:假如是按月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有免税的;假如是按季缴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总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能够按规定享有免税的。
5、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现行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总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6、一般纳税人一季度中变更缴税限期,对享有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余元以下税收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一般纳税人变更缴税限期(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办理時间不同,其变更后缴税限期的生效時间不同。如在一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缴税限期的,可自申请办理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缴税限期纳税申报;在一季度二、3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缴税限期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缴税限期纳税申报,可自下一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缴税限期纳税申报。
如按月纳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在一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为按季纳税申报,可自申请办理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纳税申报,适用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余元的免税标准;如在一季度二、3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为按季纳税申报的,在申请办理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纳税申报,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余元的免税标准,可自下一季度起按季纳税申报,适用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余元的免税标准。
7、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好几个新项目,每一新项目不超10万余元,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余元,以哪个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好几个新项目的,按照全部新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余元。
8、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减前还是扣减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减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余元还是扣减前的金额确认?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减后的销售额。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总包扣减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以判断是否适用小规模一般纳税人10万余元税收优惠政策。
9、2019年可选择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畴是什么?
答:《国税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示》(国税总局公示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
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缴税期)或者连续4个一季度(以1个一季度为1个缴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余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
10、2019年以后转备案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時间要求?
答:无時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一季度的,按照月(一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备案的条件。
11、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这一点如果你是做
佛山代理记账的应该清晰的了解清楚。
12、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额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在取消汇总纳税后,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
1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请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14、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答:增值税起征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即: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无论是此前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季度6-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规定,还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季度由9万元提高到30万元),并没有调整增值税起征点。
15、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明文规定申请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出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票,可以申请退回税款吗?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具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税票不正确、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票。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票,需要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票的,依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退回已经缴纳的税款。
16、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现行政策执行难问题怎么解决?
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具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后,下游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抵税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税款,为保障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的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应当在缴纳增值税后方可出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总额未超过10万余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总额未超过30万余元)的,本期因出具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增值税专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退回。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明文规定,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票已用于申报抵税的,需要将增值税税额从进项税转站出,并填写《出具红字增值税增值税专票信息表》后,由税务局根据校验通过的《信息表》为销售方代开红字增值税专票,并不需要将原发票退回。
17、增值税免税标准提升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升?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适用按月10万余元按季30万余元的明文规定?
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为2万余元时,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总额不超过2万余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升至3万余元后,对月销售总额不超过3万余元的缴费义务人,同时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此项现行政策有明确的执行期限,并已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停止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提升至10万余元后,没有出台提升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标准的文件。因此,目前执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余元免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现行政策。
18、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当月实际销售总额超10万余元,如何确定当月销售总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答:依照现行政策明文规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总额,应当从本期销售总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纳税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总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总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余元以下免税政策。
19、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依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
按30万余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20、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开放租出不动产房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总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
答:非企业性单位一次性收取租金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适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房产的现行政策明文规定,不能以分摊后的销售总额享受普惠性免税政策。
以上就是关于
佛山代理记账以及刚刚开始做老板的你应该要知道的20个问题,了解清楚,以防万一!
咨询热线
139-2596-4628微信扫一扫